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確保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法律責任。
核心內容提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回購股權時限已過半,企業并未執行復購。
公司在2023年3月24日舉辦第四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允許企業以已有或自籌經費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復購一部分公司股權,本次回購股權同樣會在適合機會全部用于股權激勵計劃或股權激勵,回購價格總額不超過50元/股(含),復購資金總額不低于人民幣3,000萬余元(含),總額不超過6,000萬余元(含),復購時限為自董事會審議通過本次回購計劃方案之日起12個月,具體內容詳見企業上海證券交易所網址(www.sse.com.cn)公布的《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示序號:2023-013)和《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的回購報告書》(公示序號:2023-016)。
一、回購股份的工作進展
截至本公告公布日,本次回購股權執行時限已過半,企業并未回購股份。截止到2023年9月22日,企業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累計回購股份0股,約總股本的0%,付款總金額為rmb0元(沒有交易手續費)。
以上回購股份進度合乎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公司回購股份策略的規定。
二、未實施復購的原因和后面分配
依據復購計劃方案,企業本次回購股權執行時限為自企業第四屆董事會第三次會 議表決通過本次回購計劃方案之日起 12 個月,回購股份的用途為擬全部用于職工 持股計劃或股權激勵方案。當前公司股權激勵計劃或股權激勵方案的具體方案正在制定之中,為了更好地分配該項事項及發揮出激勵效應,公司結合生產經營情況和激勵方法、鼓勵范圍等因素,對復購過程進行了全面性整體規劃,因而截至本公告公布日,尚未開展復購。
企業將嚴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7號一回購股份》等有關規定及公司回購股份計劃方案,在認購時間內根據市場情況適時作出認購管理決策并給予執行,并依據回購股份事宜工作進展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威海百合微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
2023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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