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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獲得補貼的相關情況
依據海南省交通運輸廳、海南省財政廳一同下達的瓊交通法規字〔2021〕409號《關于印發海南省航空貨運發展財政補貼辦法的通知》有關要求,西藏天順供應鏈管理有限責任公司(下稱“企業”)下級控股子公司海南省恒宇航空服務專業有限公司(下稱“海南省恒宇”)得到海南省交通運輸廳撥款的空運物流補貼款2946.28萬余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歸屬于上市公司公司股東純利潤的843.99%。以上補貼賬款已經在2023年6月29日劃轉到海南省恒宇有關資金帳戶。以上補貼與海南省恒宇的日常運營主題活動有關,歸屬于與盈利有關的政府補貼。以上優惠政策執行期限為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補貼的種類以及對上市公司產生的影響
1.補貼的種類
依據《企業會計準則第 16 號一政府補助》的相關規定,與財產有關的政府補貼,主要是指所取得的、用以籌建或者以多種方式產生長期資產的政府補貼;與盈利有關的政府補貼,就是指除與財產有關的政府補貼以外的政府補貼。企業所獲得的以上新項目補貼不用以籌建或者以多種方式產生長期資產,故曰與盈利有關的政府補貼。
2.補貼的確認和計量檢定
依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一政府補助》的相關規定,公司收到與盈利有關的政府補貼時,與企業日常活動有關的政府補貼,依照經濟事項本質,記入其他收益或抵減有關成本;與企業日常活動不相干的政府補貼,記入營業外收支。此次政府補貼與日常的生活有關,抵減有關成本。
3.補貼對上市公司產生的影響
以上政府補貼具體應收金額為2946.28萬余元。在其中,2187萬余元為2021年已確定但還沒有接收到的航線補貼賬款;759.28萬余元為2022年已確定但還沒有接收到的航線補貼賬款。
4.風險防范和其它表明
以上政府補貼的實際賬務處理以會計年度審計報告確定的結論為標準。煩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三、備查簿文檔
1.相關補貼的政府批文;
2.收款收據。
特此公告
西藏天順供應鏈管理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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