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 特別風險提示
● 本次簽訂的訂購意向書為雙方意向性約定,訂購意向書履行過程中,可能因政策、市場、環境、客戶需求變化等不可預計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響,導致意向書無法如期或全面履行,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宏昌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宏昌電子”或“供方”)及全資子公司珠海宏昌電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珠海宏昌”或“供方”),近日與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惠柏新材”或“需方”)簽訂《環氧樹脂訂購意向書》。
一、基本情況
(一)合作對方情況介紹
名稱: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10000564823184X
成立時間:2010年12月15日
法定代表人:楊裕鏡
注冊資本:6920萬人民幣
注冊地址:上海市嘉定區江橋鎮博園路558號第2幢
經營范圍:從事各類樹脂(除危險品)的二次加工及研發,銷售本公司自產產品;上述產品及同類商品(除危險品)的批發、進出口、傭金代理(拍賣除外)并提供相關配套服務。(不涉及國營貿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額、許可證管理商品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申請)【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主要財務指標:截至2022年12月31日,惠柏新材資產總額為1,933,648,995.30元,負債總額為1,378,774,946.49元,資產凈額為554,874,048.81元,2022年度實現營業收入1,775,404,334.81元,凈利潤64,280,467.57元。以上數據經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審計。
關聯關系說明:惠柏新材與本公司不存在關聯關系。
(二)審議決策程序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本次簽訂訂購意向書屬于公司日常經營活動,無需提交公司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審議。
二、訂購意向書的主要內容
供方(宏昌電子/珠海宏昌)為專業電子級環氧樹脂生產企業,為經營發展需要,于珠海市高欄港經濟區投資建設“二期年產液態環氧樹脂14萬噸”項目(以下簡稱“二期項目”)、“三期年產8萬噸電子級功能性環氧樹脂”項目(以下簡稱“三期項目”)。以上新建項目預計于2024年陸續生產,屆時供方環氧樹脂產量將由現在15.5萬噸/年提高到37.5萬噸/年,為國內外環氧樹脂主要供應企業之一。
需方(惠柏新材)為環氧樹脂產品的需求企業,供需雙方按照互利共贏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需方有訂購供方所生產的環氧樹脂產品的意向,供方(珠海宏昌)二期項目、三期項目投產后,需方有意每年向供方訂購環氧樹脂6萬噸。
三、對上市公司經營的影響
1、本次簽訂《環氧樹脂訂購意向書》有助于與下游客戶建立長期穩定的合作關系,有利于促進公司經營發展,符合公司發展需要及戰略規劃。
2、本次訂購意向書的履行對公司業務獨立性不構成影響,公司主要業務不會因訂購意向書的履行而對合作對方形成依賴。
3、本次訂購意向書的采購數量為珠海宏昌二期、三期項目投產后的預估采購數量,具體采購型號、采購量、采購價格以最終簽訂的訂單/合同為準。具體簽訂的訂單/合同內容和進度尚存在不確定性。預計不會對公司本年度財務狀況及經營業績構成重大影響。
四、風險提示
本次簽訂的訂購意向書為雙方意向性約定,訂購意向書履行過程中,可能因政策、市場、環境、客戶需求變化等不可預計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響,導致意向書無法如期或全面履行,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宏昌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會
202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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