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公司及董事會全體人員確保信披的內容真實、精確、詳細,并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醒:
1、本次股東大會無提升、變動、否定提議的現象。
2、本次股東大會不屬于變動上次股東會議決議的現象。
3、本次股東大會決議的議案對中小股東的表決獨立記票。
一、會議召開情況
1、召開時長:
(1)現場會議時長:2023年9月21日17:00
(2)網上投票時長:2023年9月21日
利用深圳交易所交易軟件開展網上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23年9月21日早上 9:15一9:25,9:30一11:30,在下午 13:00-15:00。
根據深圳交易所互聯網技術網絡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23年9月21日早上9:15至中午15:00階段的任意時間。
2、現場會議地址:安徽蕪湖市鳩江區龍騰路88號公司會議室
3、召開方法:采取現場投票和網上投票相結合的
4、會議召集人:董事會
5、會議主持:老總姜純老先生
此次會議的集結和舉辦合乎《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法律、政策法規、行政規章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
二、列席會議狀況
出席本次會議股東及股東委托代表者共30人,代表有投票權股權480,191,271股,占公司總有投票權股權總量的37.0999%。
在其中,參與決議的中小股東共27人,代表有投票權股權 78,008,050股,占公司總有投票權股權總量的6.0270%。
在其中:
1、現場會議狀況
參加現場會議股東及股東委托代表者共5人,代表有投票權股權405,664,395股,占公司總有投票權股權總量的31.3419%。在其中,參與決議的中小股東共2人,代表有投票權股權3,481,174股,占公司總有投票權股權總量的0.2690%。
2、網上投票狀況
利用深圳交易所交易軟件與互聯網投票軟件股東25人,代表有投票權股權74,526,876股,占公司總有投票權股權總量的5.7580%。在其中,參與決議的中小股東共25人,代表有投票權股權74,526,876股,占公司總有投票權股權總量的5.7580%。
注:截止到除權日公司總股本為1,334,533,941股,在其中公司回購專用賬戶里的股權數量達到40,214,103股,公司回購的股權不享有投票權,故本次股東大會具有表決權的總市值值為1,294,319,838股。
公司部分執行董事、公司監事參加了本次股東大會,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出席了本次股東大會, 安徽省天禾律師事務所律師參加本次股東大會,對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開開展印證,并提交法律服務合同。
三、提案決議狀況
本次股東大會以現場記名投票與互聯網決議的形式審議通過了下列提案,決議如下:
(一)審議通過了《關于向控股子公司頂立科技無償轉讓共有專利權及專利申請權的議案》
表決結果:根據。
總決議狀況:允許票472,159,770股,占出席本次會議有投票權股權總量的98.3274%;否決票8,031,501股,占出席本次會議有投票權股權總量的1.6726%;反對票 0股(在其中,未及時網絡投票默認設置放棄0股),占出席本次會議有投票權股權總量的0.0000%。
中小股東決議狀況:允許票69,976,549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效投票權股權總量的89.7043%;否決票8,031,501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效投票權股權總量的10.2957%;反對票0股(在其中,未及時網絡投票默認設置放棄0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效投票權股權總量的0.0000%。
(二)審議通過了《關于控股子公司頂立科技擬申請新三板掛牌的議案》
表決結果:根據。
總決議狀況:允許票477,877,783股,占出席本次會議有投票權股權總量的99.5182%;否決票2,313,488股,占出席本次會議有投票權股權總量的0.4818%;反對票 0股(在其中,未及時網絡投票默認設置放棄0股),占出席本次會議有投票權股權總量的0.0000%。
中小股東決議狀況:允許票75,694,562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效投票權股權總量的97.0343%;否決票2,313,488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效投票權股權總量的2.9657%;反對票0股(在其中,未及時網絡投票默認設置放棄0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效投票權股權總量的0.0000%。
四、侓師開具的法律意見
(一)法律事務所名字:深圳天禾法律事務所
(二)侓師名字:喻榮虎、李夢珵
(三)總結性建議:公司本次股東大會決議的招集程序流程、舉辦程序流程、列席會議工作人員資格及決議程序符合法律法規、政策法規、行政規章和《公司章程》要求,合理合法、合理;此次股東大會決議根據的決議合理合法、合理。
本所允許將該法律服務合同作為本次股東大會決議的通知文檔,隨企業其他資料一并提交深圳交易所審批公示。
五、備查簿文檔
1、《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2、《安徽天禾律師事務所關于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資料。
特此公告。
安徽省楚江高新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會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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