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確保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法律責任。
核心內容提醒:
● 福建省飛馬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企業”或“我們公司”)及合并報表范圍內分公司(下稱“分公司”)自2023年8月19日至2023年9月15日(下稱“今天”)對外開放提升擔保額度72,500.00萬余元,降低擔保額度57,500.00萬余元,今天新增加貸款擔保凈收益為15,000.00萬余元,被擔保人均是企業合并報表范圍內全資子公司、子公司。
● 截止2023年9月15日,公司及子公司具體對于其他分公司所提供的貸款擔保總余額為127,735.98萬余元,占上市企業最近一期經審計資產總額比例是62.76%。
● 今天是否存在質押擔保:無。
● 對外擔保逾期累計金額:無。
● 今天存有對負債率高于70%被擔保對象做擔保,敬請投資者留意相關風險。被擔保對象均是企業合并報表范圍內全資子公司、子公司,貸款擔保嚴控風險。
一、貸款擔保狀況概述
(一)新增加貸款擔保工作進展
自2023年8月19日至2023年9月15日,公司及子公司新增加貸款擔保如下:
1、有關公司及子公司為分公司應用綜合授信額度做擔保的工作進展
企業:萬余元
注:公司及子公司今天對分公司提升金融企業授信擔保額度72,500.00萬余元,降低金融企業授信擔保額度57,500.00萬余元,今天新增加金融企業授信擔保凈收益為15,000.00萬余元。
2、有關公司及子公司為分公司、公司部分參股子公司給予合同和協議工程履約擔保的工作進展
(1)關于企業為分公司采購供應給予工程履約擔保的工作進展
企業今天不會有新增加的是分公司采購供應給予工程履約擔保的現象。
(2)有關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華龍集團飼料有限公司(下稱“華龍集團”)并對子公司以及部分參股子公司給予合同和協議工程履約擔保的工作進展
公司控股子公司華龍集團今天不會有新增加并對子公司以及部分參股子公司給予合同和協議工程履約擔保的現象。
3、有關公司及子公司為下游企業及全產業鏈供應商提供擔保工作進展
截止2023年9月15日,公司及子公司不會有為下游企業及全產業鏈供應商提供擔保情況。
4、關于企業為分公司進行融資租賃做擔保的工作進展
截止2023年9月15日,公司不存在為分公司進行融資租賃做擔保的情況。
(二)具體擔保余額狀況
1、有關公司及子公司為分公司應用綜合授信額度做擔保的額度具體情況
截止2023年9月15日,公司及子公司具體給其他分公司所提供的擔保余額為122,520.40萬余元。詳情如下:
企業:萬余元
注:合計數存在差異系四舍五入而致,相同。
2、有關公司及子公司為分公司、公司部分參股子公司給予合同和協議工程履約擔保的額度具體情況
截止2023年9月15日,公司及子公司為分公司采購供應具體做擔保的總體余額為5,215.58萬余元;公司及子公司為部分參股子公司采購供應具體做擔保的總體余額為0萬余元。詳情如下:
企業:萬余元
3、有關公司及子公司為下游企業及全產業鏈供應商提供擔保賬戶余額狀況
截止2023年9月15日,公司及子公司為下游企業及全產業鏈供應商提供的具體擔保余額為0萬余元。詳情如下:
企業:萬余元
4、關于企業為分公司進行融資租賃做擔保的工作進展
截止2023年9月15日,企業為分公司進行融資租賃所提供的具體擔保余額為0萬余元。詳情如下:
企業:萬余元
(三)擔保決策制定
公司在2023年4月27日舉行的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2023年5月26日舉行的2022年本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2023年度為子公司提供擔保的議案》和《關于2023年度為下游客戶及產業鏈供應商提供擔保的議案》,并且于2023年7月14日舉行的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2023年8月2日舉行的2023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及子公司開展融資租賃業務暨公司為子公司提供擔保的議案》,基本內容:
1、公司及子公司為分公司應用綜合授信額度(包含但是不限于rmb/外幣貸款、銀行匯票、商業匯票、個人信用、票據、國際貿易股權融資、資產買賣、買方信貸、項目投資、并購貸款等)做擔保43億人民幣,在其中:為負債率超出(含相當于)70%全資子公司給予不得超過21.5億人民幣金額的授信擔保,為資產負債率低于70%全資子公司給予不得超過12.5億人民幣金額的授信擔保;為負債率超出(含相當于)70%的子公司給予不得超過6億人民幣金額的授信擔保,為資產負債率低于70%的子公司給予不得超過3億人民幣金額的授信擔保。
2、公司及子公司為分公司、公司部分參股子公司給予合同和協議工程履約擔保4億人民幣,在其中:為負債率超出(含相當于)70%全資子公司給予不得超過1.5億人民幣金額的工程履約擔保,為資產負債率低于70%全資子公司給予不得超過0.5億人民幣金額的工程履約擔保;為負債率超出(含相當于)70%的子公司給予不得超過0.1億人民幣金額的工程履約擔保,為資產負債率低于70%的子公司給予不得超過1.8億人民幣金額的工程履約擔保,為資產負債率低于70%的那一部分參股子公司給予不得超過0.1億人民幣金額的工程履約擔保。
此次擔保額度有效期自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根據的時候起12個月。融資擔保業務種類包括由公司或者分公司立即給其他子提供擔保;由第三方擔保公司為分公司或者公司的相關業務做擔保,公司或者分公司向第三方擔保機構提供質押擔保。以上總擔保額度僅是預估最大擔保額度,以上信用額度可有效期內循環系統翻轉應用。在預估額度內,各子公司的擔保額度可按實際狀況內部結構調濟應用(含期限內新設立或列入合并報表范圍的子公司)。
3、公司及子公司擬為下游企業及全產業鏈供應商提供信用額度不得超過2億的貸款擔保,此次擔保額度有效期自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根據的時候起12個月,以上擔保額度可有效期內循環系統翻轉應用,即期限內任一時點值下游企業及全產業鏈供應商提供的擔保余額不能超過2億人民幣。融資擔保業務種類包括由公司或者分公司直接為下游企業及全產業鏈經銷商向金融機構的融資做擔保;由第三方擔保公司為公司及子公司的下游企業及全產業鏈經銷商向金融機構的融資做擔保,公司或者分公司向第三方擔保機構提供質押擔保。
4、公司擬為分公司進行融資租賃給予信用額度不得超過10億的貸款擔保,包括為負債率超出(含相當于)70%全資子公司給予不得超過9億的擔保額度,為資產負債率低于70%全資子公司給予不得超過0.5億的擔保額度;為負債率超出(含相當于)70%的子公司給予不得超過0.5億的擔保額度。此次融資租賃業務及擔保額度有效期自公司股東大會根據的時候起12個月,每一筆融資期限依據每筆融資租賃期限明確。
以上擔保事項的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在2023年4月28日、5月27日、7月15日、8月3日公布的相關公告(公示序號:2023-018、2023-027、2023-028、2023-036、2023-047、2023-056、2023-063)。
二、被擔保人基本概況
以上被擔保人均是企業合并報表范圍內全資子公司,不會有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狀況。
三、貸款擔保的必要性和合理化
此次對外擔保系為達到企業、分公司以及部分參股子公司的生產經營必須,將有利于的穩健發展和持續發展,有利于提升企業融資決策高效率,達到公司日常資金分配及項目需求,確保生產經營活動的順利進行。被擔保人具有償債能力指標,擔保風險總體可控,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的現象。
四、股東會建議
股東會覺得,此次擔保事項有益于達到有關分公司、參股子公司業務發展融資需求,被擔保人具有償債能力指標,擔保風險總體可控,合乎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不存在損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五、總計對外擔保數量和貸款逾期擔保總數
截止2023年9月15日,公司及子公司具體對外擔保總余額為127,735.98萬余元,占上市企業最近一期經審計資產總額比例是62.76%。在其中:(1)公司及子公司對于其他分公司所提供的授信擔保總余額為122,520.40萬余元,占公司總最近一期經審計公司凈資產的60.19%;(2)公司及子公司為分公司給予合同和協議工程履約擔保的總體余額為5,215.58萬余元,占公司總最近一期經審計公司凈資產的2.56%;(3)公司及子公司為部分參股子公司給予合同和協議工程履約擔保的總體余額為0萬余元,占公司總最近一期經審計公司凈資產的0%。企業無逾期對外開放擔保事項,無涉及到訴訟擔保額度和因貸款擔保而出現虧損的狀況。
特此公告!
福建省飛馬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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