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0644 證券簡稱:樂山電力 公告號:2023-015
樂山電力有限公司
關于自愿披露簽署合作框架協議的公告
公司董事會和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簽署的合作框架協議屬于雙方合作的意向協議,不構成雙方正式的合同權利義務關系,未來促進不確定性;具體合作內容、權利義務不明確,具體合作項目應另行簽訂合作協議,具體實施內容和進度以正式協議為準,后續合作的實施不確定。到目前為止,雙方尚未達成具體項目,未來合作存在不確定性;部分項目還需要通過招標等方式與需求方合作取得成功。
●對公司當年業績的影響:本次簽訂的協議為框架協議,不涉及具體項目 項目和金額對公司2023年資產、負債和經營業績的影響應根據項目的實際推廣和實施情況確定,存在不確定性。
●公司將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及時履行審查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請注意投資風險。
近日,樂山電力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與國網四川電力公司國網涼山供電公司、國網廣元供電公司、國網四川電力公司控股子公司國網四川電動汽車服務有限公司簽訂了合作框架協議。
一、簽訂合作框架協議的基本情況
(一)對方的基本情況
1、國網四川電力公司涼山供電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513400MA62HAQR61
負責人:王銳
住所:西昌航天大道二段216號
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分公司(非自然人投資或控股法人獨資)
成立時間:2009年12月30日
經營范圍:電力生產、銷售、電力運輸、電力建設項目示范、勘察設計、施工、設備安裝、調試、招標、驗收管理、電網統一規劃、施工、調度、運行管理、電力設備及配件設計、制造、加工、銷售、咨詢、電力儲能、電動汽車充電換電服務網絡建設、運行、安裝(維修、試驗)電力設施、測量認證。(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2、四川電力公司廣元供電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51080253460365L
負責人:楊坤
住所:廣元市利州區濱河路59號
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分公司(非自然人投資或控股法人獨資)
成立時間:2010年2月3日
經營范圍:電力供應(上述經營項目經營有效許可證)。變電站項目建設(上述經營項目不包括國家法律、法規、國務院規定需要提交預許可證或審批文件的項目)。(依法需要批準的項目,經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3、四川電動汽車服務有限公司
9151000MA64WQF28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注冊資本:15300.00萬元
法定代表人:蔣毅
住所:成都市錦江區梨花街50號8-9層
公司類型: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成立時間:2017年7月11日
經營范圍: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維護、運營(以下范圍不包括前許可項目、后許可項目、許可證或審批文件);科技推廣應用服務、道路運輸、軟件信息技術服務、進出口、租賃、電力、熱生產供應、燃氣生產供應、電力工程、機電工程、建筑工程、工程設計、商務服務、商品批發零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二)與協議對方的關系說明
公司與協議對方有關聯關系。
(三)簽訂協議履行的審議決策程序
本協議為合作框架協議,不涉及具體項目和金額。根據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無需提交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審議。
二是合作框架協議的主要內容
甲方:國家電網四川電力公司涼山供電公司
四川電力公司廣元供電公司
四川電動汽車服務有限公司
乙方:樂山電力有限公司
為大力支持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全面實現“十四五”發展目標,甲乙雙方本著相互支持、共同發展的原則,簽訂了本合作協議。
(一)合作內容
甲乙雙方本著資源共享、互補、社會效益、經濟效益的合作原則,在儲能項目、虛擬電廠、綠色低碳建設、智能能源運營、電動汽車充電站、季節性低壓平臺治理等領域達成合作伙伴關系,促進綠色能源產業的發展。
1.資源整合,互補優勢
雙方充分發揮當地區域資源和儲能項目的優勢,開展信息共享和項目服務合作。雙方密切關注綠色能源產業發展的發展規劃和需求,充分調動自身資源,實現互補優勢和共同發展。
2.集中資源,重點突破
甲乙雙方確認:充分合作儲能項目、虛擬電廠、綠色低碳建設、智能能源運營、電動汽車充電站、季節性低壓平臺治理等領域。
3.共享資源,分享利益
甲方應積極發揮區域資源優勢,協調資源,促進乙方完成項目投資建設,形成商業合作,按“一案一議”共同發展。
(二)推進機制
建立長期的溝通協調機制。甲乙雙方有關部門應設立專門的工作班,負責日常協調,及時研究解決雙方合作中遇到的具體問題,加快雙方合作的快速實施。
(三)附則
本協議為雙方加強合作而訂立的框架文件,其他未完成的事項應在后續項目的具體協議中明確。雙方以具體合作協議、實際項目專項投資計劃、政策支持清單、國家能源政策法規范性文件等法律文件為準。
本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未盡事宜的,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對公司的影響
本合作框架協議的簽署有利于公司擴大新的綠色能源業務,促進“以網絡為大綱,整合發展,建設平臺綜合能源服務提供商”的四網絡整合戰略。公司將根據合作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四、風險提示
(一)本次簽訂的協議為框架協議,不構成雙方正式的合同權利義務關系,未來推廣不確定。
(2)本協議未明確具體合作內容、權利和義務,具體合作項目應另行簽訂合作協議。具體實施內容和進度以正式協議為準,后續合作的實施存在不確定性。
(3)到目前為止,雙方尚未達成具體項目,未來合作存在不確定性;部分項目還需要通過招標和其他方式與需求方合作。
(4)本協議對公司2023年資產、負債和經營業績的影響應根據項目的實際推廣和實施情況確定,存在不確定性。
公司將根據合作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請注意投資風險。
五、備查文件
(一)國網四川電力公司涼山供電公司與樂山電力有限公司合作框架協議;
(二)國網四川電力公司廣元供電公司與樂山電力有限公司合作框架協議;
(三)國網四川電動汽車服務有限公司與樂山電力有限公司的合作框架協議。
特此公告。
樂山電力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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